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电 话:0635-8579856
    0635-8579857
手 机:13863588378
传 真:0635-2996665
Q Q:397366996
联系人:韩经理
完善差别电价政策 企业自备电厂将被严格征费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4-7-2 7:18 Wednesday
“在实行差别电价的同时,必须对自备电厂实行收费政策,使从电网购电的企业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同等情况下公平竞争。不应当鼓励自备电厂的发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对差别电价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如上表述。

据介绍,严格执行对企业自备电厂的收费政策是本次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从电网购电的企业与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是不平等的。“更重要的是,自备电厂大多规模小、能耗高、环保设施不完善,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因此,不应当鼓励自备电厂的发展。”

《意见》明确,除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的自备电厂外,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要缴纳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加价)、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可再生能源附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政府性基金。企业自备电厂与电网相连的,应向接网的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对上述收费,各级政府不得随意减免。

就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其他几项主要内容,该负责人表示,一是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已经出台的要立即停止执行。二是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将差别电价的实施范围由原来的6个行业扩大到8个行业。即在原来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15CrMo合金管等6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黄磷、锌冶炼2个行业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三是调整差别电价政策界限。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划分标准作了适当调整。四是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今后3年内,要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50%左右,加价标准从现行每千瓦时5分钱提高到2角钱;对限制类企业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的2分钱调整为5分钱。

“具体步骤是:从2006年10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1角钱,限制类加价3分钱;从2007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1角5分钱,限制类加价4分钱;从2008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2角钱,限制类加价5分钱。具体执行中,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标准。”该负责人说。

就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导致电网企业增收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执行差别电价会导致电费收入增加。《意见》规定,电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作为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另行发布。

该负责人最后表示,本次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淘汰类企业由于加价幅度大,加价标准高,将受到较大影响。预计三年内每年将增加成本5-6%,这些企业大部分将退出市场。但他同时强调,“由于高耗能产品供大于求,部分产品退出市场后,不会影响产品的正常供应。” 《证券时报》
技术支持 聊城百川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