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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允许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市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4-5-1 0:08 Thursday
中国人民银行16日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试点。
央行表示,允许相关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为境外机构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一定的保值渠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必要配套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
试点期间,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均可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境外机构可在核准的额度内,以其开展央行货币合作、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具体投资方式为:境外央行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可委托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直接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立债券账户,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办理债券交易联网手续。境外参加银行应当委托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境外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账户管理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纳入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专门用于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每家境外机构只能开立一个人民币特殊账户。境外机构不得与其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其他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关联企业进行债券交易。
通知明确,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券投资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规定,并接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自律管理。受托为境外机构代理债券交易和结算的结算代理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
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易流通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金融债券等十多个品种,是人民币机构投资者进行流动性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平台。(来源:中国证券报)
境外机构获准投资银行间债市
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投资机制正式成行。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允许相关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试点。
试点期间,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均可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境外机构可在核准的额度内,以其开展央行货币合作、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人民币获准回流,使得离岸人民币投资渠道更加丰富,在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结算的同时,增强境外投资人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进而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
根据《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据此分别制订相关操作细则,随后将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后实施。
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
“中国正在尝试补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相对滞后的一课。允许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市,标志着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投资机制正式成行,满足了离岸人民币资金回流境内投资的需求。”工商银行投行部研究中心博士史晨昱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自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持有人民币的境外机构逐步增多,客观上存在购买人民币金融资产的需求,拓宽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势在必行。
央行称,允许相关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为境外机构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一定的保值渠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必要配套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
对于政策推出的时机,招商银行债券分析师刘俊郁则认为,这一方面体现了央行的政策意图,即初步开放市场,另一方面,也与近三个月以来热钱的持续流出有关。
“政策的实施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不会使得热钱出现过快的流出。”他表示。
货币政策联动性将增强
作为国内重要的投资市场,银行间债市的开放将使得人民币债市与国外债券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进而使得我国货币政策的国际联动性进一步增强。
史晨昱认为,这一政策可以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引入新的需求并改变境内市场需求同质化的格局,促进境内市场运行机制的转变和发展。
一位债券市场资深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只要境外机构持有的人民币作为一个主要币种,就希望它保值增值。由于人民币本身就是一个定价基准,随着其国际地位越来越高,对市场的影响也将更加深远。
“我国的货币政策必须紧跟国际债市的变化,与此同时,人民币债券市场的一举一动也会对国际债市和国际货币政策带来影响。未来我们与国际金融市场在货币政策、利率变化等方面的一致性将会增强。”他指出。
一家大型券商债券分析师坦言,人民币债市的开放将会吸引境外套利资金,这将会给我国的宏观调控带来难度,货币政策制定不仅要考虑国内因素,还要更多地考虑国际因素。
短期对债市影响有限
业内人士认为,政策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短期内市场规模会扩容,但整体市场格局并不会受到冲击。
与股市相比,债券市场并不是一个适于炒作的市场,其定价受到收益率曲线或者说资金成本的影响,同时资金投资也会受到该国GDP、CPI以及货币政策的左右。因此,刘俊郁指出,率先开放债券市场也体现了稳定市场的意图。
上述资深人士指出,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市,有利于债券市场的资金供给,对于国债等利率产品的好处较多。“外资机构保值增值的目标还是投资于国债等产品,市场开放后,国债收益率水平短期内有可能下降,但幅度也不会太大。”
而由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境外人民币存量规模有限,试点初期核准额度预计并不高,再加上人员、设备、联网等技术问题还需很长时间,分析人士认为,政策的推出很难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允许境外机构委托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直接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设债券账户,然后通过委托代理行购买国债,这个是比较快的。”上述资深人士表示。(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央行表示,允许相关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为境外机构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一定的保值渠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必要配套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
试点期间,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均可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境外机构可在核准的额度内,以其开展央行货币合作、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具体投资方式为:境外央行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可委托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直接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立债券账户,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办理债券交易联网手续。境外参加银行应当委托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境外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账户管理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纳入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专门用于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每家境外机构只能开立一个人民币特殊账户。境外机构不得与其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其他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关联企业进行债券交易。
通知明确,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券投资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规定,并接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自律管理。受托为境外机构代理债券交易和结算的结算代理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
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易流通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金融债券等十多个品种,是人民币机构投资者进行流动性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平台。(来源:中国证券报)
境外机构获准投资银行间债市
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投资机制正式成行。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允许相关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试点。
试点期间,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均可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境外机构可在核准的额度内,以其开展央行货币合作、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人民币获准回流,使得离岸人民币投资渠道更加丰富,在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结算的同时,增强境外投资人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进而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
根据《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据此分别制订相关操作细则,随后将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后实施。
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
“中国正在尝试补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相对滞后的一课。允许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市,标志着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投资机制正式成行,满足了离岸人民币资金回流境内投资的需求。”工商银行投行部研究中心博士史晨昱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自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持有人民币的境外机构逐步增多,客观上存在购买人民币金融资产的需求,拓宽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势在必行。
央行称,允许相关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为境外机构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一定的保值渠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必要配套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
对于政策推出的时机,招商银行债券分析师刘俊郁则认为,这一方面体现了央行的政策意图,即初步开放市场,另一方面,也与近三个月以来热钱的持续流出有关。
“政策的实施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不会使得热钱出现过快的流出。”他表示。
货币政策联动性将增强
作为国内重要的投资市场,银行间债市的开放将使得人民币债市与国外债券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进而使得我国货币政策的国际联动性进一步增强。
史晨昱认为,这一政策可以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引入新的需求并改变境内市场需求同质化的格局,促进境内市场运行机制的转变和发展。
一位债券市场资深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只要境外机构持有的人民币作为一个主要币种,就希望它保值增值。由于人民币本身就是一个定价基准,随着其国际地位越来越高,对市场的影响也将更加深远。
“我国的货币政策必须紧跟国际债市的变化,与此同时,人民币债券市场的一举一动也会对国际债市和国际货币政策带来影响。未来我们与国际金融市场在货币政策、利率变化等方面的一致性将会增强。”他指出。
一家大型券商债券分析师坦言,人民币债市的开放将会吸引境外套利资金,这将会给我国的宏观调控带来难度,货币政策制定不仅要考虑国内因素,还要更多地考虑国际因素。
短期对债市影响有限
业内人士认为,政策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短期内市场规模会扩容,但整体市场格局并不会受到冲击。
与股市相比,债券市场并不是一个适于炒作的市场,其定价受到收益率曲线或者说资金成本的影响,同时资金投资也会受到该国GDP、CPI以及货币政策的左右。因此,刘俊郁指出,率先开放债券市场也体现了稳定市场的意图。
上述资深人士指出,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市,有利于债券市场的资金供给,对于国债等利率产品的好处较多。“外资机构保值增值的目标还是投资于国债等产品,市场开放后,国债收益率水平短期内有可能下降,但幅度也不会太大。”
而由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境外人民币存量规模有限,试点初期核准额度预计并不高,再加上人员、设备、联网等技术问题还需很长时间,分析人士认为,政策的推出很难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允许境外机构委托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直接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设债券账户,然后通过委托代理行购买国债,这个是比较快的。”上述资深人士表示。(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