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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30crmo合金管征收反倾销税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4-8-7 2:11 Thursday
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72号公告,公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30crmo合金管反倾销案终裁结果,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9.2%至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经过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30crmo合金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此,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于2011年9月8日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5月8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