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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4月至9月,宝钢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旨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员工生命安全、公司生产稳定顺行。 《通知》下发后,宝钢在第一时间向下属单位转发了《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实施意见及行动方案。 根据方案,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13项重点共性内容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方案还强调了宝钢下属单位涉及的冶金、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内容,宝钢将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在未来几个月内,宝钢将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和组织员工广泛参与,全面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根据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全面抽查、巩固提高等不同阶段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宝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