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电 话:0635-8579856
    0635-8579857
手 机:13863588378
传 真:0635-2996665
Q Q:397366996
联系人:韩经理
江苏对58家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企业用电实施差别电价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9-9-15 4:26 Sunday
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抄见电量起,江苏省对58家应予关停和淘汰的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企业生产装备用电实施差别电价。

实施范围为国家公布的江苏省关停和淘汰落后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生产能力企业中列为限制淘汰类装备的用电。南京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联合有限公司、南京第二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厂、无锡新三洲钢业有限公司等58家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企业,列入差别电价的名录之中。对这些企业的装备的用电,供电部门要分表计量,难以分表计量的按用电量比例确定。

技术支持 聊城百川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