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电 话:0635-8579856
0635-8579857
手 机:13863588378
传 真:0635-2996665
Q Q:397366996
联系人:韩经理
电 话:0635-8579856
0635-8579857
手 机:13863588378
传 真:0635-2996665
Q Q:397366996
联系人:韩经理
今日起对欧日不锈钢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征收反倾销税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9-3-28 3:46 Thursday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8日发布公告,公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英文名称:CertainHigh-performanceStainlessSteelSeamlessTubes)反倾销案终裁结果,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9.2%至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说,经过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此,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于2011年9月8日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5月8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
公告说,经过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此,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于2011年9月8日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5月8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