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展示
新闻中心
荣誉资质
厂房设备
销售网络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公司简介
产品展示
新闻中心
荣誉资质
厂房设备
销售网络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
不锈钢复合管栏杆
不锈钢复合管护栏
内衬不锈钢复合管
不锈钢护栏
护栏立柱
不锈钢复合管
防撞护栏
防撞立柱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电 话:0635-8579856
0635-8579857
手 机:13863588378
传 真:0635-2996665
Q Q:397366996
联系人:韩经理
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对58家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企业用电实施差别电价
作者:
admin
发布于:2013-2-10 11:15 Sunday
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抄见电量起,江苏省对58家应予关停和淘汰的
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
企业生产装备用电实施差别电价。
实施范围为国家公布的江苏省关停和淘汰落后
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
生产能力企业中列为限制淘汰类装备的用电。南京
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
联合有限公司、南京第二
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
厂、无锡新三洲钢业有限公司等58家
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
企业,列入差别电价的名录之中。对这些企业的装备的用电,供电部门要分表计量,难以分表计量的按用电量比例确定。
|
公司简介
|
产品展示
|
新闻中心
|
荣誉资质
|
厂房设备
|
销售网络
|
联系我们
|
客户留言
|
技术支持 聊城百川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