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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超越成为国能集团第二大股东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6-2-6 0:46 Saturday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辽宁节能)向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下称:本溪超越)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282.744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事宜已于2006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现辽宁节能持有公司法人股31076554股,持股比例为24.50%,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溪超越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22827446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